【珍珠奶茶】評論
行政程序法 第 36 條(A)行政機關應...
【考試哥】評論
行政程序法 第 36 條(A)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職權主義)(C)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B)第 53 條證人或鑑定人得向行政機關請求法定之日費及旅費,鑑定人並得請求相當之報酬。(D)第 40 條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必要之文書、資料或物品。要求當事人或必要第三人提供必要資料不需支付費用給予當事人或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