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甲男、乙女婚後育有一女丙,丙 30 歲時與丁男結婚。過了 5 年,甲男因病死亡。又過了 5 年,丙、丁離婚。若其後丁與乙結婚,效力為何?
(A)有效
(B)得撤銷
(C)效力未定
(D)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7206
統計:A(900),B(64),C(30),D(3100),E(0)

用户評論

羅大頭】評論

6F法條很清楚囉~"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加油鵝蛋!】評論

簡單記:只要曾經為直系就是無效

Vita】評論

親家可以結婚  我爸  和你媽  對兩人而言對方都是親家  他們可以結婚但那是岳母算直系  所以絕對不可以娶她

好貓咪】評論

第 983 條 (節錄)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第 988 條 (節錄)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二、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