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評論
拋棄遺產繼承權跟放棄遺產繼承權是不一樣的...依照民法第1174條規定,拋棄繼承的時間點在於「知道」自己需要繼承的時候起算「三個月內」內以書面向法院作聲請。放棄才是契約寫一寫然後公證人公證(必要條件)C) 準法律行為:意思通知、觀念通知可代理,但感情表示不得代理。因此訂婚、結婚或兩願離婚均為不許 代理之法律行為。D) 根據民法第76條與第77條之規定,法律為保護未成年人之目的,避免未成年人因其思慮未周,貿然與他人為法律行為致受損害,故規定,原則上限制行為能力人.....
【Janet810】評論
最佳解提到:選項C是準法律行為。請問結婚不是要式法律行為才對嗎?以上個人淺見,如有錯誤尚請不吝指正,謝謝。: )
【snoopy75smb】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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