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監護人未經法院許可而代理受監護人購買土地時,其行為效力為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82759
統計:A(4),B(28),C(8),D(9),E(0)

用户評論

【用戶】周怡澄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1101條第一項

【用戶】廖佳甄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1101條第二項 監護人為下列行為,非經法院許可,不生效力:一、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不動產。 二、代理受監護人,就供其居住之建築物或其基地出租、供他人使用或終止租賃。

【用戶】msn8866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1101條 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監護人為下列行為,非經法院許可,不生效力:一、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不動產。二、代理受監護人,就供其居住之建築物或其基地出租、供他人使用或終止租賃。監護人不得以受監護人之財產為投資。但購買公債、國庫券、中央銀行儲蓄券、金融債券、可轉讓定期存單、金融機構承兌匯票或保證商業本票,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