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sn8866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3 條本委員會應於招標前成立,並於完成評選事宜且無待處理事項後解散,其任務如下:一、訂定或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二、辦理廠商評選。三、協助機關解釋與評審標準、評選過程或評選結果有關之事項。前項第一款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有前例或條件簡單者,得由機關自行訂定或審定,免於招標前成立本委員會為之。但本委員會仍應於開標前成立。
【用戶】msn8866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3 條本委員會應於招標前成立,並於完成評選事宜且無待處理事項後解散,其任務如下:一、訂定或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二、辦理廠商評選。三、協助機關解釋與評審標準、評選過程或評選結果有關之事項。前項第一款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有前例或條件簡單者,得由機關自行訂定或審定,免於招標前成立本委員會為之。但本委員會仍應於開標前成立。
【用戶】好鄉民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108年11月6日已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四條目前為5人以上,未設有17人上限了因此目前A.D皆有誤,同為答案。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103
【用戶】好鄉民
【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108年11月6日已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四條目前為5人以上,未設有17人上限了因此目前A.D皆有誤,同為答案。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103
【用戶】陳芳逸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3 條本委員會應於招標前成立,並於完成評選事宜且無待處理事項後解散,其任務如下:一、訂定或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二、辦理廠商評選。三、協助機關解釋與評審標準、評選過程或評選結果有關之事項。前項第一款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有前例或條件簡單者,得由機關自行訂定或審定,免於招標前成立本委員會為之。但本委員會仍應於開標前成立。第 4 條本委員會置委員五人以上,由機關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兼或聘兼之,其中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前項專家、學者之委員,不得為政府機關之現職人員;專家、學者以外之委員,得為機關之現職人員,並得包括其他機關之現職人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