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3.( ) 營業人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處以何種罰則?
(A)加徵1%滯納金
(B)加徵1%滯報金
(C)加徵2%滯納金
(D)加徵2%滯報金。〈營49〉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2276
統計:A(37),B(79),C(1),D(2),E(0)

用户評論

阿成】評論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三十日者,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四百元,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其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一千元,最高不得多於一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四百元,怠報金為一千元。

廖欣怡】評論

是滯報金~~

小鼠】評論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