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vin Chen】評論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101年修正
【Yu-shien Hsu】評論
樓上的左下角班級數有錯,幫訂正一下 專任 兼任每多24班 多加1人73-96班 1 349-72班 1 224-48班 1 123班以下 0 2
【黃紹芊】評論
法規名稱: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專任輔導教師:班級數二十四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五班至四十八班者,置二人;四十九班以上者以此類推。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7 月 06 日
【蜻蛉】評論
法規改了,所以專任2人
【周智民】評論
專任輔導教師:班級數二十四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五班至四十八班者,置二人;四十九班以上者以此類推。根據法規的確是兩人,但是他是逐年實施和甄選,所以以現在110學年度還是只有各一人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