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ami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補充考題下列何者不是「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範對象?B(A)公立學校校長、副校長(B)各機關所有依法任用人員(C)各級民意機關民意代表(D)在私法人中代表公股之監察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本法所稱公職人員,其範圍如下:一、總統、副總統。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三、政務人員。四、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五、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六、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七、公法人之董事、監察人、首長、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八、政...
【用戶】我要考中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30 依我國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人員針對採購事項,應迴避涉及下列何者的利益?(A) 從小一起長大的同鄉(B) 求學時的同班同學(C) 二親等以內親屬(D) 前一個工作單位的直屬長官答案:C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