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郵政法規定,中華郵政公司應提供品質良好、價格允當之遞送普及服務,所稱普及服務不包括下列何者?
(A)單件不逾2公斤之國際函件
(B)單件不逾2公斤之國內小包
(C)單件不逾20公斤及長寬高合計不逾150公分之國內包裹
(D)經主管機關指定之防疫物品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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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0981835667】評論

第 5-1 條

BERT】評論

郵政法 5-1 第一項國內

許立和】評論

為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主管機關應確保提...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郵政公司立法技術不好,郵政法第四條第一項函件:指(信函、明信片、郵簡)、印刷物、盲人文件、小包之總稱。郵政法第四條第七項小包:指寄交特定人或特定地址不逾一公斤之小件物品。------------------第五條之一為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主管機關應確保提供國內之遞送普及服務。  &nbsp.....看完整詳解

天道酬勤,必定成功】評論

真好奇當年有沒有人申訴。

已上110年郵政外勤】評論

個人想法是普及服務原本就僅限國內,A選項都很明確說是國際函件,可以很確定不屬於普及服務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