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丸】評論
A→郵政法第15條 除中華郵政公司外,任何人不得發行、製作與郵票類似,且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B、C→郵政法第16條郵費之交付,以郵票或其他表示郵資已付符誌證明之。郵票、含有郵票符誌之明信片或特製郵簡,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式樣、圖案及價格,報請主管機關 (交通部) 層轉行政院核定後 (由中華郵政公司) 發行。D→郵政法第17條中華郵政公司於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將其發行之郵票廢止之。但應於一個月前公告,並停止該郵票售賣。持有前項廢止之郵票者,自廢止之日起六個月內,得向中華郵政公司換取新票。
【蘇中宏】評論
A的同意要刪掉
【馬鈴薯頭】評論
第 15 條除中華郵政公司外,任何人不得★★...
【簡志帆】評論
重點 2:郵票及具有交付郵資證明票證之發行(1)具有郵票發行權之單位 (郵政法第 4、16 條) :中華郵政公司。(2)類似郵票之票證發行、製作限制 (郵政法第 15 條) :a、限制主體:中華郵政公司以外之任何人。b、限制行為:中華郵政公司以外之任何人「不得發行、製作與郵票類似,且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
【Josephine Men】評論
(A) 只有中華郵政可以發行、製作。故,需刪除「經…同意」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