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智能障礙者成果管理導向,強調智能障礙者及其家屬能與機構建立良好關係的重要元素,不包括
(A)個別化服務計畫
(B)自我評估
(C)自我擁護
(D)服務協定。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20962
統計:A(490),B(119),C(326),D(229),E(0)

用户評論

張宗群】評論

但是A是個別化服務計畫...不是IEP...

Orange Iring】評論

台灣地區針對嬰幼兒的早期療育服務,通常是由醫療院所完成評估鑑定的程序,但是對於後續安置的部分,多半無銜續制定的服務內容與計畫,而詳細的服務內容計畫大都是安置後再由安置機構規劃。換言之特殊嬰幼兒的「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是由各縣市的通報轉介服務系統〈如個案管理中心〉或安置機構重新進行再評估而擬定。http://www.caeip.org.tw/html/fhtml/index.php?load=read&id=96

踢缺樣】評論

自我擁護跟服務協定是什麼!?

Velvet Blanc】評論

「自我擁護」指身心障礙者能擁護個人權利及其他身心障礙者生命有關的權利。身心障礙者應被教導了解有關其自身權益之概念、內容、保障的法律等,並且充分授權以促使其獨立及自我領導。「服務協定」應該是指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八條(個別化教育計畫)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美國在1997年的「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Individual Disability Education Acts 簡稱 IDEA)明確指出及要求所有特殊教育學生最晚在 14 歲或以上的年紀應參加自己的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IEP),因此藉由身心障礙學生主動參與自己 IEP 的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