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者,應:
(A)接受面談,但不需指紋建檔
(B)接受面談、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
(C)接受面談、按捺指紋、並每年至內政部移民署接受查察
(D)接受面談、按捺指紋、並通過語言能力測驗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0305
統計:A(11),B(913),C(104),D(16),E(0)

用户評論

【用戶】BiBiBaBa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兩岸條例10-1

【用戶】Bao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1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者,應接受面談、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之;未接受面談、按捺指紋者,不予許可其團聚、居留或定居之申請。其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