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下列有關任期之規定,何者錯誤?
(A) 勞資會議代表之任期為二年
(B) 工會會員代表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過四年
(C) 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委員任期為二年
(D) 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委員任期為二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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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candyjia33】評論

勞資會議代表之任期為四年,勞方代表連選得...

歐塔尼】評論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10條勞資會議代表任期4年工會法 15條工會會員代表之任期,每一任不得超過4年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14條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委員任期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