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ob Chang】評論
行政執行處已改為"行政執行分署"-立法怠惰(ˇˇ")行政執行法未修正
【雅雅】評論
請問(B)錯在哪裡?
【pob.chiu】評論
拘提管收依規定須由"法官"為最終之決定
【Gogogo】評論
(A)執行法11條:移送行政執行處
【芹】評論
Q 對於欠稅人逾期拒不繳納稅款之強制執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應由稅務機關移送法院強制執行.....行政執行分屬(B)拘提管收依規定須由行政執行官為最終之決定....法官(C)統一由管轄之行政執行分署為之 (正確)(D)經管收執行完畢者,得免除其繳納義務.....不因管收而免除有誤請指教
【芹(公職社工師已上榜)】評論
Q 對於欠稅人逾期拒不繳納稅款之強制執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應由稅務機關移送法院強制執行.....行政執行分屬(B)拘提管收依規定須由行政執行官為最終之決定....法官(C)統一由管轄之行政執行分署為之 (正確)(D)經管收執行完畢者,得免除其繳納義務.....不因管收而免除有誤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