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在穿越馬路時,驚覺有一機車失控向自己疾駛而來,甲身旁剛好有行人 A 推著嬰兒車經過,甲竟不顧嬰兒車內可能有嬰兒的情狀,將嬰兒車拉過來擋在自己身前,以避免被機車直接撞擊。機車果然撞倒並損毀嬰兒車,現場散落一堆民生用品。原來 A 以該嬰兒車作為購物車,嬰兒車內並無嬰兒。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評價。(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91243
統計:A(774),B(6605),C(26),D(6),E(0)

用户評論

【用戶】Yaki Cha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提審制度:提審制度的原理,在防止法院以外的機關非法拘禁人民,而保障人民的身體自由。我國憲法提審制度,有「強制提審」及「聲請提審」等,規定於第八條第二、三及四項(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用戶】Kuei-Tzu Cha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提審制度是"不可拘留超過24小時,24小時內要送到法院審理"這個嗎?就超過24小時就要放人走,以免侵害人身自由?

【用戶】Yaki Chang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參考來源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5062004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