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7.收繳、註銷證照,係屬何種行政執行之方法?
(A)間接強制
(B)直接強制
(C)怠金
(D)代履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6922
統計:A(53),B(509),C(0),D(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間接強制、直接強制、即時強制

用户評論

Yuri】評論

行政執行法第28條第二項第三款: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七里唦】評論

行政執行法 第28條間接強制:1.代履行。2.怠金。直接強制:1.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2.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3.收繳、註銷證照。4.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5.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