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根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中對學習障礙的定義,下列何者為非?
(A)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所直接造成
(B)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C)為神經心理功能異常
(D)應參考心智科醫師診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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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ei-chen Chan】評論

選項D-為情緒行為障礙之鑑定基準,並且應改為得參考精神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九條 本法第三條第八款所稱情緒行為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常,嚴重影響學校適應者;其障礙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前項情緒行為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第一項所定情緒行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一、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於其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得參考精神 科醫師之診斷認定之二、除學校外,在家庭、社區、社會或任一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三、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

vanna】評論

第 10 條本法第三條第九款所稱學習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