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下列何種事項,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應舉行聽證程序?
(A)商標爭議及專利爭議案件之決定
(B)集會遊行許可之決定
(C)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之確定計畫之裁決
(D)開闢鄰里公園旁之水溝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77892
統計:A(108),B(52),C(9510),D(55),E(0)

用户評論

唉秀威呀】評論

政程序法§164: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

林林林】評論

想要問大家聽證跟公聽會是一樣的嗎?

Charm】評論

行政計畫應聽正法規命令得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