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下列對於在區域發展的管理體制中,成立特區政府的理由,何者錯誤?
(A)解決事務「外溢」的問題
(B)具政治上的便利性
(C)減輕財務壓力
(D)可與地方政府的服務高度重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11111
統計:A(0),B(1),C(6),D(11),E(0)

用户評論

simpledays】評論

資料來源: 地方治理與跨域治理: 兼論兩岸地方治理之比較   page139趙容瑄 . 2005. "府際關係與跨域管理機制之建構—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之重構為例."

zechs 06】評論

特區和以前省政府的功能還蠻像的,只是省政府一個變好幾個,舊省政府也沒完全廢除,弦外之音是為人民創造就業機會和政客酬庸機會

Lisa】評論

以1F的資料觀之,「特區」有點像是具民間性質的專案組織/機關,而且還是在政府的監督之下執行…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特區政府:1.減少成本,自措財源 針對當地問題 當地政府行政2.充分授權 保留彈性3.減少中央之行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