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菁】評論
第 21 條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 一 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二 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三 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 四 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願得一心人】評論
第 21 條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
【卓智安】評論
又沒看清楚題目了!
【Daisy】評論
無保留 無繼續 無單獨 新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