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林老師在公民課時,請四位同學分享民法契約與紛爭解決的概念。請問:下列哪一位同學的觀念最正確?
(A)陳萍:紛爭解決途徑各有優缺點,思考使用何種方法是機會成本的考量
(B)珊霓:為保護個人權益,任何契約簽訂都須有公權力介入
(C)子軒:當事人針對已經在法院訴訟的案件,可直接以私下和解契約終止訴訟
(D)姿含:房屋買賣契約簽訂,無須辦理移轉登記就可成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A)物質X匱乏時,冰棒即是美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