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內政部移民署在給予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之外國人陳述意見機會後,認為有不暫予收容之情況,得命其覓尋相關人員具保或繳納相當金額之保證金後,進行收容替代處分,以保全強制驅逐出國之執行。試問下列何者非屬收容替代處分之實施內容?
(A)定期至內政部移民署指定之警察派出所報告生活動態
(B)限制居住於指定處所
(C)定期於指定處所接受訪視
(D)若屬定期於指定處所接受訪視者,應於每隔十五日以下之一定期間內於指定之處所,接受內政部移民署之訪視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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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YJ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38 條

【用戶】施寧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D)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20條:當事...

【用戶】該讀行政法了吧ˋˊ(110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第 38 條入出國及移民署經依前項規定給...

【用戶】歐瑞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第20條當事人依本法第38條第2項第1款規定定期至移民署指定之專勤隊報告生活動態者,應於每隔15日以下之一定期間內,向移民署指定之專勤隊報到。當事人依本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規定定期於指定處所接受訪視者,應於每隔15日以下之一定期間內於指定之處所,接受移民署之訪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