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家長為避免孩子讀太多年之幼兒園,常常希望其子女能夠在未滿六歲時能提早入小學一年級,請問幼稚園老師要依何項特教法規可協助家長達成願望?
(A)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實施辦法
(B)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C) 完成國民教育特殊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D) 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7722
統計:A(21),B(334),C(54),D(223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資優教育課程設計三種模式(內容.過程.概念)、語彙對比侷限(lexical contrast constraint)、幼稚教育體系

用户評論

冰魚】評論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 3 條 年滿五歲之資賦優異兒童,得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就讀;其申請、鑑定及入學程序如下:一、法定代理人填具報名表,並檢具戶口名簿、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代為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辦理單位申請。二、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施測單位進行相關評量及評估。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依施測單位彙整之評量及評估資料綜合研判,經鑑定通過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提早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