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滿滿(台電綜合行政已上】評論
指涉及國家或公共事務範圍外私人領域的法律關係,應由私人自行形成、變更或結束,法律只在最低秩序維持的必要範圍內介入,最大程度地尊重當事人意思自主。契約自由原則、所有權絕對原則及過失責任原則為貫徹私法自治的三大原則。
【All we have i】評論
民法三大原則契約自由原則-契約自由原則之限制所有權絕對原則-所有權社會化過失責任原則-無過失責任原則契約自由原則之限制係認為契約若違反誠信原則或顯失公平,公權力則介入,例如: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之定型化契約條款,若有顯失公平之情形則為無效。所有權社會化對人民私有財產於某些情況下予以限制,例如:公寓大廈條例對公寓大廈所有權人之「共同部分」作了所有權行使限制之規定。無過失責任原則因經濟發達,各種交易活動活絡,若採過失責任原則有時會顯失公平,故修正兼採「無過失責任」、「中間責任」及「衡平責任」。來源https://lawswiki.one/%E6%B0%91%E6%B3%95/%E7%84%A1%E9%81%8E%E5%A4%B1%E8%B2%AC%E4%BB%BB%E5%8E%9F%E5%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