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姆咪問號???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發展觀光條例§68依本條例規定核准發給之證照,得收取證照費;其費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發展觀光條例§3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