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旅行業辦理團體或個別旅客旅遊,未依規定與旅客簽訂書面旅遊契約時,應處罰鍰之範圍為何?
(A)新臺幣 1 萬元以上,3 萬元以下
(B)新臺幣 1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
(C)新臺幣 2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
(D)新臺幣 3 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4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姆咪問號???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發展觀光條例§29 I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或個別旅客旅遊時,應與旅客訂定書面契約,並得以電子簽章法規定之電子文件為之。§55 II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一、旅行業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與旅客訂定書面契約。二、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暫停營業或暫停經營未報請備查或停業期間屆滿未申報復業。

【用戶】???姆咪問號???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發展觀光條例§29 I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或個別旅客旅遊時,應與旅客訂定書面契約,並得以電子簽章法規定之電子文件為之。§55 II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一、旅行業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與旅客訂定書面契約。二、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暫停營業或暫停經營未報請備查或停業期間屆滿未申報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