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 認罪協商程序由被告向法院聲請之 (X;檢察官向法院聲請)(B) 法院認定之事實顯與協商合意之事實不符時,不得為協商判決 (O)(C) 協商之案件,未選任辯護人者,法院均應指定辯護人協助進行協商 (X;僅被告願受科逾六個月有期徒刑,且未受緩刑宣告,才須指定辯護人)(D) 法院認為應諭知免刑時,不得為協商判決 (O)(E) 法院未為協商判決時,被告在協商過程中之陳述,不得採為對被告不利之證據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