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有關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宣告之最重刑為死刑者,不執行他刑,但罰金及從刑不在此限
(B) 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各刑合併執行之
(C) 宣告多數拘役者,於各刑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120天
(D) 宣告多數罰金者,各刑合併執行之
(E) 宣告多數褫奪公權者,僅就其中最長期間執行之
參考答案
答案:A,C,E
難度:困難0.342466
統計:A(121),B(59),C(108),D(50),E(108)
用户評論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
【評論內容】比較拘役 :1日~60日 (可加至120日)有期徒刑 :2月~15年 (可減至2月未滿、加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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