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短暫犧牲,享受一生。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31.憲法第21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凡6歲至15歲之國民為適齡國民,應受國民教育,未入學者實應強迫入學(B) 直轄市、縣(市)應設直轄市、縣(市)強迫入學委員會,成員包括警政單位(C) 鄉(鎮、市、區)應設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D) 強迫入學委員會採取之強迫入學方式包括書面警告、罰鍰,並得繼續處罰至入學、復學為止(E) 6歲應入國民小學之國民,由當地戶政機關於每年五月底前調查造冊,並於七月十五日前按學區通知入學修改成為31.憲法第21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凡6歲至15歲之國民為適齡國民,應受國民教育,未入學者時應強...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
【評論內容】基本教育法:無任何歲數之規定。國民教育法:第2條 - 6~15歲國民應受國民教育,逾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國民,應受國民補習教育。(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