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鯊鯊上岸了】評論
公民投票法第 8 條 有公民投票權之人,在中華民國、各該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得分別為全國性、各該直轄市、縣(市)公民投票案之提案人、連 署人及投票權人。.....看完整詳解
【三七我撿豬(已上岸)】評論
依地方制度法第16條:直轄市民、縣 (市) 民、鄉 (鎮、市) 民之權利如下: 一、對於地方公職人員有依法選舉、罷免之權。 二、對於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 三、對於地方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 四、對於地方教育文化、社會福利、醫療衛生事項,有依法律及自治法規 享受之權。 五、對於地方政府資訊,有依法請求公開之權。 六、其他依法律及自治法規賦予之權利。針對上述第五項的政府資訊公開,參照政府資訊公開法第9條第一項: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得依本法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因此請求政府資訊公開的權利(居民在地方制度法的權利之一),並非專屬於自然人的權利。 (A...
【狐獴吃芒果】評論
地方自治團體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a.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b.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居民設籍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地方自治區域內者,為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權利a.選舉、罷免地方公職人員b.創制、複決地方自治事項c.使用地方公共設施d.享受地方教育文化、社會福利、醫療衛生事項e.請求公開地方政府資訊f.其他依法律、自治法規賦予之權利義務a.遵守自治法規b.繳納自治稅捐c.其他依法律及自治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