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姐】評論
●政務人員何以不受公務人員行政...
【柚子(已上榜110高普人事】評論
7 公務人員應謹守行政中立之義務,下列何者尚非在禁止之列? (A)行政院所屬部會之部長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遊行或拜票 行政院所屬部會之部長就是政務官,而中立法規定準用對象是政務人員,詳見選項C的說明!(白話文:以現在執政黨綠色為例,我財政部部長是綠色給我工作,綠色是我的大老闆,我是綠色政治任命來的,我不聽綠色的話會丟工作的,要求政務官行政中立也太強人所難,我怎麼可能不聽老闆的話呢?) (B)行政院所屬部會之常務次長於大眾媒體上具名廣告支持特定候選人常務次長是公務人員喔!公務人員生涯中最高的位子,他絕對絕對要適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你看這個法的名字都告訴你是「公務人員」了),所以他當然不能做出該法...
【yennn】評論
芹事務官:要行政中立+政治中立政務官:要行政中立
【粉紅小象】評論
雖然跟本題沒太大關係,不過給大家參考公務人員得於下班支持特定之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人,但不得具銜(足資辨識其個人身分及職務)或具銜且具名。實務上具名其實是可以的,不然你下班在臉書發個支持誰當選的文不就直接違法了嗎?主要是不要具銜。 當然法條是寫說要二親等血親姻親才能這樣啦。https://www.jsjh.tp.edu.tw/wp-content/uploads/doc/g600/%E5%9C%A8%E5%A4%A7%E7%9C%BE%E5%82%B3%E6%92%AD%E5%AA%92%E9%AB%94%E5%85%B7%E9%8A%9C%E6%88%96%E5%85%B7%E5%90%8D%E5%BB%A3%E5%91%8A%E5%87%BD%E9%87%8B.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