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6.(※) 營業人委託國際快遞業運送貨物外銷者,可憑國際包裹執據,作為適用零稅率之證明文件,該國際包裹價值之限制為多少?
(A)不得逾美金5千元
(B)不得逾美金1萬元
(C)不得逾新台幣5萬元
(D)尚無金額之限制。〈營7、台財稅第09404530580號函〉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1936
統計:A(24),B(10),C(84),D(17),E(0)
用户評論
【阿成】評論
自94年7月1日起,營業人委託依快遞貨物通關辦法向海關登記之快遞業者及整合型航空貨運業者運送離岸價格新臺幣5萬元以下之快遞貨物出口,可持憑該業者所出具載有寄件人名稱、統一編號、貨物名稱、數量、離岸價格及出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之託運單主、分號等資料之執據,做為申報營業稅適用零稅率之證明文件。(財政部94.5.26台財稅字第0940453058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