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張完如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主任委員(召集人):校長 執行秘書:輔導組長 秘書:特教組長每學期召開1~2次會議成員包括:校長、各單位主管、特教組長、 特教班教師、普通班教師代表、特教班家長代表、家長會代表運作:(一)每學期於期初及期末召開委員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研議學校特殊教育工作,並得視業務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二)視特殊情形召開臨時會議。
【用戶】張完如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74. 下列有關「特教推行委員會」的說明,何者正確?(A)應由特教組長擔任召集人 (B)每學期應定期召開三次委員會議(期初、期中、期末) (C)應成立鑑定安置小組,由教師或家長向特教組提出鑑定安置的評估需求 (D)成員不需有特殊學生家長代表,由家長會長代表即可 出於:臺北市95 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 特教#44932.依據「臺北市各級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之組織與運作作業規定」,以下哪一項描述是「不」正確的:(A)一定要有家長會代表...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4. 對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的描述,何者是正確的?(A)依規定,只有設特殊教育班的學校才應設立(B)由各校特教組長擔任召集人(C)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代表應該參與(D)由特 殊教育主管處室主任擔任主任委員。修改成為4. 對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的描述,何者是正確的?(A)依規定,只有設特殊教育班的學校才應設立(B)由各校特教組長擔任召集人(C)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應該參與(D)由特 殊教育主管處室主任擔任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