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ching Wu】評論
郵務營業規章:第一百八十一條欠資郵件未經付清欠資差額及欠資手續費者,不得投遞。如收件人拒付欠資及欠資手續費,或無法投遞者,退回原寄局,向寄件人收取,寄件人拒絕交付者,準用無著郵件處理。 第一百九十八條無法投交收件人或經收件人拒絕收受之郵件,稱無法投遞郵件。 無法投遞之國內函件退還寄件人,無寄件人姓名、地址者,退回原寄局。但寄件人交寄時於封面上註明無法投遞免退回者,不在此限。 無法投遞之國內非掛號新聞紙、雜誌退回原寄局發單通知寄件人自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至指定郵局補付郵資領回,逾期未領者,依無著郵件處理。 無法投遞之國際函件,無論封面有無寄件人姓名、地址,均退回原寄國。但未書有寄件人姓名、地址之明信片及未以寄達國通曉之文字註明應行退回之非掛號印刷物,不予退回原寄國,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無法投遞之國內及國際包裹,依寄件人在相關包裹聯單或發遞單上批註之意旨辦理。
【Bread】評論
2F我的疑惑也是一樣⋯寄件人不付欠資,不得投遞,投都投不出去了,那181條文後面提出跟可以跟收件人收費,怎麼跟收件人收費?181條不是矛盾嗎?
【帕皮里恩】評論
情境劇說181條男生愛慕女生,郵票沒貼足夠,欠資的郵件郵差一樣幫忙送,送達時就會向女生要錢補足資費,女生覺得男生寄情書還要她付錢當然不願意付,郵差只好交回去原寄局,通知要男生來補錢,男生看到女生連一點郵資也不願意幫忙補,切心之下也拒絕付足郵資,這封情書只好準用無著郵件來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