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者,處新臺幣
(A)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B)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C)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D)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公路主管機關並應責令其回復原狀、償還修復費用或賠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7295
統計:A(31),B(141),C(425),D(129),E(0)

用户評論

excelsior】評論

擅自駕車通行於限制或禁止通行之公路,至公路路基、路面、橋梁或其他公路設施遭受損壞者,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Alex】評論

公路法第七十二條 [函釋] 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公路主管機關並應責令其回復原狀、償還修復費用或賠償。

瑞娥】評論

公路法第 72 條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公路主管機關並應責令其回復原狀、償還修復費用或賠償。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 (構) 使用公路用地設置管線或其他公共設施時,未依申請許可檢附之工程計畫書維持交通、辦理修復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繼續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之。  公路用地經公告、立定界樁並禁止或限制建築後,仍擅自建築者,由公路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拆除之。第 73 條擅自駕駛車輛通行於限制或禁止通行之公路,致公路路...

bobo】評論

法規名稱:公路法第 72 條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公路主管機關並應責令其回復原狀、償還修復費用或賠償。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 (構) 使用公路用地設置管線或其他公共設施時,未依申請許可檢附之工程計畫書維持交通、辦理修復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繼續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之。公路用地經公告、立定界樁並禁止或限制建築後,仍擅自建築者,由公路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拆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