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關於公文寫作格式之敘述,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說明部分如無項次,則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下書寫即可
(B)辦法部分,其分項內容如過於繁雜,或有表格型態時,應編為附件
(C)一般公文以「函」為主,結構採取「主旨」、「說明」、「辦法」三段式
(D)主旨為全文精要,以說明行文目的及期望,故須分項陳述,以利理解及閱讀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7945
統計:A(345),B(121),C(92),D(250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文程式條例

用户評論

越努力越幸運】評論

(D)主旨為全文精要,以說明行文目的及期望,故須分項陳述,以利理解及閱讀 –主旨不分項

今年必上】評論

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右書寫

貼貼樂 ( ̄︶ ̄)↗】評論

文書處理手冊

Lin】評論

(D)主旨為全文精要,以說明行文目的及期望.....看完整詳解

為了夢想犧牲在所難免】評論

這題答案(A)也錯吧!應該是「冒號之右書寫」

tom158000】評論

之右或之下應該都可以

得榮 郵局已上榜謝謝大家】評論

主旨不分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