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依「師資培育法」第七條規定,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係指
(A)普通課程及專門課程
(B)教育專業課程
(C)教育實習課程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88946
統計:A(291),B(656),C(782),D(13856),E(2)

用户評論

【用戶】Yi-Ting Hsiao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教師培育法第七條師資培育包括師資職前教育及教師資格檢定。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實習課程。前項專門課程,由師資培育之大學擬定,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第二項教育專業課程,包括跨師資類科共同課程及各師資類科課程,經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審議,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用戶】王柏矞-屏師102級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3 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師資培育:指專業教師之培養,包括師資職前教育、教育實習及教師在職進修。二、師資培育之大學:指師範大學、教育大學、設有師資培育相關學系或師資培育中心之大學。三、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指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前,依本法所接受之各項有關課程,包括普通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四、普通課程:為培育教師人文博雅及教育志業精神之共同課程。五、教育專業課程:為培育教師依師資類科所需教育知能之教育學分課程。六、專門課程:為培育教師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專長之專門知能課程。

【用戶】王柏矞-屏師102級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7 條     師資培育包括師資職前教育及教師資格檢定。

【用戶】王柏矞-屏師102級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根據最新的第七條,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實習課程。因此十一樓說的應該是有誤,還是有包含實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