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漿漿】評論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四條第三項各機關學校進用初任公務人員訓練,應由各主管機關於到職後四個月內實施之(D)。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 第4條 (初任人員之訓練)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初任公務人員、升任官等人員、初任各官等主管人員,應依本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接受必要之職前或在職訓練。高階公務人員接受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評鑑合格者,納入人才資料庫,提供機關用人之查詢。各機關學校進用初任公務人員訓練,應由各主管機關於到職後四個月內實施之。前項訓練以充實初任公務人員應具備之基本觀念、品德操守、服務態度、行政程序及技術暨有關工作所需知能為重點。
【秋心►107初等正取又如何】評論
【秋心之不同意見】這份考卷應該是104年底考的,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新修正【公布日期】民國102年12月11日,理應修法公布實行了,舊法第4條「進用前」已刪除,只留有如上述摩友所貼「各機關學校進用初任公務人員訓練,應由各主管機關於到職後四個月內實施之。」足見國家考試之命題只是複製貼上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