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外國人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有下列何項情形,得不暫予收容?
(A)懷孕 6 個月
(B)有 6 個月大孩子之母親
(C)為 14 歲青少年
(D)已與我國有戶籍國民同居生子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0),C(1),D(0),E(0)

用户評論

【用戶】金星逆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8條之1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暫予收容:一、精神障礙或罹患疾病,因收容將影響其治療或有危害生命之虞。二、懷胎五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未滿二個月。三、未滿十二歲之兒童。四、罹患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定傳染病。五、衰老或身心障礙致不能自理生活。六、經司法或其他機關通知限制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