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地上權因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其設定目的者,該權利視為消滅,地上權人依法得有何權利?
(A)得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相當之補償
(B)得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以其所分配之土地,設定抵押權
(C)由重劃機關在不超過土地所有權人應得補償之數額內予以協調清理
(D)得由重劃機關將該地上權逕為轉載於土地所有權人所分配之土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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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Yuan Guo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第64條地上權、農育權、永...

【用戶】Rosalin4905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 EN法規類別:    行政 >內政部 >地政目第 64 條地上權、農育權、永佃權及不動產役權因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其設定目的者,各該權利視為消滅。地上權人、農育權人、永佃權人或不動產役權人得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相當之補償。土地建築改良物經設定抵押權或典權,因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其設定目的者,各該權利視為消滅。抵押權人或典權人得向土地所有權人請求以其所分配之土地,設定抵押權或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