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為使遊說遵循公開、透明之程序,防止不當利益輸送,確保民主政治之參與。我國於2007 年制定「遊說法」,其主管機關為:
(A)法務部
(B)國家安全局
(C)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D)內政部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7135
統計:A(403),B(20),C(193),D(214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遊說法

用户評論

【用戶】Sophia Chiu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第3條(主管機關)  本法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用戶】楊茱蓉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Q6、受理遊說登記的機關為何?

【用戶】楊茱蓉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Q12、哪些行為不適用遊說法?

【用戶】吳育銓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哪些事項可以遊說?答:遊說的事項限於「法令」、「政策」或「議案」的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也就是以政治性或決策性事項為範圍。在這個概念下,屬於個案處分性質的事項,則不在上述範圍內。12、哪些行為不適用遊說法?答:(一)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二)外國政府或政府間國際組織派駐或派遣之人員所為職務上的行為。(三)人民或團體依請願法、行政程序法或其他法規規定之程序及方式所為的申請、請願、陳情、陳述意見等表達意見的行為。接向被遊說者或其指定的人表達意見的行為,是指什麼行為?答:指遊說者與被遊說者或其指定的人直接接觸,並表達意見的行為,至於以演講、發行刊物、召開公聽會、利用大眾媒體或集會遊行等公開方式所為者,則不是上述的行為。5、被遊說者可不可以指派人員接受遊說?答:可以。6、受理遊說登記的機關為何?答:被遊說者所屬機關。

【用戶】Sophia Chiu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第3條(主管機關) .....

【用戶】楊茱蓉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Q12、哪些行為不適用遊說法?

【用戶】吳育銓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哪些事項可以遊說?答:遊說的事項限於「法令」、「政策」或「議案」的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也就是以政治性或決策性事項為範圍。在這個概念下,屬於個案處分性質的事項,則不在上述範圍內。12、哪些行為不適用遊說法?答:(一)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二)外國政府或政府間國際組織派駐或派遣之人員所為職務上的行為。(三)人民或團體依請願法、行政程序法或其他法規規定之程序及方式所為的申請、請願、陳情、陳述意見等表達意見的行為。接向被遊說者或其指定的人表達意見的行為,是指什麼行為?答:指遊說者與被遊說者或其指定的人直接接觸,並表達意見的行為,至於以演講、發行刊物、召開公聽會、利用大眾媒體或集會遊行等公開方式所為者,則不是上述的行為。5、被遊說者可不可以指派人員接受遊說?答:可以。6、受理遊說登記的機關為何?答:被遊說者所屬機關。

【用戶】瞄準台鐵 郵局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國安局局長--總統直接任命

【用戶】Sophia Chiu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第3條(主管機關) .....看完整詳解

【用戶】楊茱蓉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Q12、哪些行為不適用遊說法?

【用戶】吳育銓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哪些事項可以遊說?答:遊說的事項限於「法令」、「政策」或「議案」的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也就是以政治性或決策性事項為範圍。在這個概念下,屬於個案處分性質的事項,則不在上述範圍內。12、哪些行為不適用遊說法?答:(一)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二)外國政府或政府間國際組織派駐或派遣之人員所為職務上的行為。(三)人民或團體依請願法、行政程序法或其他法規規定之程序及方式所為的申請、請願、陳情、陳述意見等表達意見的行為。接向被遊說者或其指定的人表達意見的行為,是指什麼行為?答:指遊說者與被遊說者或其指定的人直接接觸,並表達意見的行為,至於以演講、發行刊物、召開公聽會、利用大眾媒體或集會遊行等公開方式所為者,則不是上述的行為。5、被遊說者可不可以指派人員接受遊說?答:可以。6、受理遊說登記的機關為何?答:被遊說者所屬機關。

【用戶】得榮 郵局已上榜謝謝大家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國安局局長--總統直接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