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父母替孩子選擇實驗教育學校就讀,是落實以下何種權利?
(A) 管教孩子的親權
(B) 家長教育選擇權
(C) 財力
(D) 監護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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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fall】評論
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三項明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2023我要上岸】評論
法源: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1 條: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提供學校型態以外之其他教育方式及內容,落實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第三項及第十三條規定,特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