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種法令規定在我國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具有選擇子女受教育方式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A)憲法
(B)國民教育法
(C)教育基本法
(D)兒童福利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6937
統計:A(7),B(183),C(610),D(24),E(0)

用户評論

【用戶】ChiaYing Liao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國民教育法第 8 條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用戶】2019正式教師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此題法規已改,確定是《國民教育法》,請修改答案!!!

【用戶】Su Chia-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5F的法規從哪找的?我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找還是"教育基本法"

【用戶】今年必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教育基本法第 8 條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