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關於「核課稅捐處分」之行政救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申請復查是否逾期,係以郵寄申請書之郵戳日期為準,不以受理復查機關實際收文日期為準
(B)提起訴願是否逾期,不以郵寄訴願書之郵戳日期為準,而以原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實際收 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
(C)其行政救濟程序有三:「復查」、「訴願」、「行政訴訟」
(D)現行行政訴訟採兩級審,第一級為「高等行政法院」,第二級為「最高行政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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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愛睡的綿羊】評論

司法院推動行政訴訟「三級二審」新制,在現有的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外,於地方法院設立行政訴訟庭。所謂「三級二審」,其中「三級」係指行政法院由上而下分為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二審」則指所有行政訴訟事件均經二審終結,第一審為事實審,第二審為法律審。以行政法院受理的事件區分,簡易訴訟程序事件及交通裁決事件的第一審為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第二審(終審)為高等行政法院;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的第一審為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終審)則為最高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