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8.我國特殊教育實施細則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安置會議前多少天,應將鑑定資料送交家長
(A)7天
(B)14天
(C)21天
(D)一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09091
統計:A(390),B(105),C(1),D(6),E(0)

用户評論

江詣絜】評論

第 9 條 前條本會小組應結合特殊教育行政支持服務網絡,於受理學校特殊教育學 生個案後二個月內,完成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輔導之教 育需求評估報告,提送本會審議,其審議結果應由本部於十五日內通知學 校,學校應於七日內通知家長。 前項二個月期間,因特殊教育學生個案狀況特殊之必要,得延長之。

Linda Yang】評論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民國 102 年 07 月 12 日修正裡面已經沒有此項法條囉!! 建議刪除此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