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姚廷滄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二組。·訓導處分設訓育、體育、衛生三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二組。3.二十五班以上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設備三組。·訓導處分設訓育、生活輔導、體育、衛生四組。·輔導室得設資料、輔導二組、設有特殊教育班級三班以上者得 增設特殊教育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出納三組。*設備組要在25班以上才能增設而設資訊處是最近政府推動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