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ty Chen】評論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18第四項
【勝利!】評論
所以答案到底對不對啊,正確依據是何處?
【lan】評論
104年6月17日修正第18條之修正理由第6點:配合第1項修正得強制大陸地區人民出境之事由,及避免外界誤解原條文第4項有關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而未設有其他犯罪情事之大陸地區人民,於調查後得免移送簡易庭裁定之規定,亦屬強制出境之事由,爰刪除原條文第4項規定。所以這題就刪除,不用再看了
【xxxOlivia】評論
如樓上所述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04.06.17修正公布 第 18 條本題內容於條文部分已刪除建議刪除本題目,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