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an】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9.大陸地區人民如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治安機關得逕行強制其出境。如其同時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而 未涉有其他犯罪情事,於調查後依法應如何處理?(A)應逕送簡易庭裁定(B)得免移送簡易庭裁

【評論內容】

104年6月17日修正第18條之修正理由第6點:

配合第1項修正得強制大陸地區人民出境之事由,及避免外界誤解原條文第4項有關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而未設有其他犯罪情事之大陸地區人民,於調查後得免移送簡易庭裁定之規定,亦屬強制出境之事由,爰刪除原條文第4項規定。

所以這題就刪除,不用再看了

【評論主題】9.大陸地區人民如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治安機關得逕行強制其出境。如其同時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而 未涉有其他犯罪情事,於調查後依法應如何處理?(A)應逕送簡易庭裁定(B)得免移送簡易庭裁

【評論內容】

104年6月17日修正第18條之修正理由第6點:

配合第1項修正得強制大陸地區人民出境之事由,及避免外界誤解原條文第4項有關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而未設有其他犯罪情事之大陸地區人民,於調查後得免移送簡易庭裁定之規定,亦屬強制出境之事由,爰刪除原條文第4項規定。

所以這題就刪除,不用再看了

【評論主題】50 甲擅以實際上並不存在之人的名義製作一份私文書,甲成立下列何罪名?(A)行使變造私文書罪 (B)偽造私文書罪 (C)變造準私文書罪 (D)持有偽造準私文書罪

【評論內容】

【裁判字號】:40年台上字第33號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 40 年 01 月 31 日

【裁判要旨】:

刑法上處罰行使偽造私文書之主旨,重在保護文書之公共信用,故所偽造之文書既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其犯罪即應成立,縱制作名義人業已死亡,亦無妨於本罪之成立。

 

【裁判字號】:54年台上字第1404號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罪

【裁判日期】:民國 54 年 05 月 27 日

【裁判要旨】:

刑法上偽造文書罪,係著重於保護公共信用之法益,即使該偽造文書所載名義制作人實無其人,而社會上一般人仍有誤信其為真正文書之危險,仍難阻卻犯罪之成立,況上訴人所偽造之機關現仍存在,其足生損害於該機關及被害人,了無疑義。原...

【評論主題】13 依據我國公務人員退休法之規定,公務人員之退休不包括下列何者?(A)自願退休(B)屆齡退休(C)命令退休(D)延後退休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退休法》已於中華民國107年11月21日公布廢止。

※ 現行規定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16條(退休種類)

        公務人員之退休,分自願退休、屆齡退休及命令退休。

【評論主題】26 乙竊取甲收藏的 P 版畫,數週後將 P 版畫拿至公開的跳蚤市場,以新臺幣(以下同)2000 元賤售給不知情的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得向乙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B)甲得向丙主張所有物返還

【評論內容】第950條(善意受讓之例外~盜贓遺失物或非因己意喪失占有回復請求之限制)  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之物,如現占有人由公開交易場所,或由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以善意買得者,非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

【評論主題】3 法律授權法規命令作為補充之規定,須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係依據何種法律原則?(A)比例原則 (B)法律保留原則 (C)平等原則 (D)信賴保護原則

【評論內容】

釋字第682號解釋協同意見書

大法官 林錫堯

(一)法規命令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其審查流程應先判斷是否符合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之要求後,方得審查是否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

              本案涉及法規命令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原則之審查。按對於法律保留之事項,除因其屬於國會保留事項而必須由法律自行規定者外,立法者得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以補充法律之不足。然基於授權明確性原則,授權訂定法規命令之法律,其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必須明確。故授權明確性原則實係法律保留原則之補充與具體化,於審查法規命令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時,除非立法者自始並未授權,否則不能免於是否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之審查。如經審查後認該授權法律符...

【評論主題】50 甲擅以實際上並不存在之人的名義製作一份私文書,甲成立下列何罪名?(A)行使變造私文書罪 (B)偽造私文書罪 (C)變造準私文書罪 (D)持有偽造準私文書罪

【評論內容】

【裁判字號】:40年台上字第33號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 40 年 01 月 31 日

【裁判要旨】:

刑法上處罰行使偽造私文書之主旨,重在保護文書之公共信用,故所偽造之文書既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其犯罪即應成立,縱制作名義人業已死亡,亦無妨於本罪之成立。

 

【裁判字號】:54年台上字第1404號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罪

【裁判日期】:民國 54 年 05 月 27 日

【裁判要旨】:

刑法上偽造文書罪,係著重於保護公共信用之法益,即使該偽造文書所載名義制作人實無其人,而社會上一般人仍有誤信其為真正文書之危險,仍難阻卻犯罪之成立,況上訴人所偽造之機關現仍存在,其足生損害於該機關及被害人,了無疑義。原...

【評論主題】32.關於告訴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犯罪之被害人,包括間接被害人,皆具有告訴權(B)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具有獨立告訴權(C)通姦罪僅配偶具有專屬告訴權(D)非因過失遲誤告訴之期間,於其原因消滅後

【評論內容】

(A)----第232條 (被害人之告訴權)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此處被害人為直接被害人,不包含間接被害人)

(B)----第233條 (獨立及代理告訴人)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C)----第234條 (專屬告訴人)

刑法第239條之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非配偶不得告訴。

(D)----第67條 (回復原狀之條件)

非因過失,遲誤上訴、抗告或聲請再審之期間,或聲請撤銷或變更審判長、受命推事、受託推事裁定或檢察官命令之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五日內,得聲請回復原狀。   許用代理人之案件,代理人之過失,視為本人之過失。

(E)----第236條 (代行告訴人)

  告訴乃論之罪,無得為告訴之人或得為告訴之人不能行使告訴權者,該管檢察官得依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指定代行告訴人。

【評論主題】36 僅關心員工而不關心工作的領導方式,係屬布雷克(R. Blake)與毛頓(J. Mouton)所提「管理格道」(Managerial Grid)中的那一種領導型態?(A)無為式管理 (B)組織人式

【評論內容】

1. 管理格道=管理柵極=組織氣候的衡量

2. 一般組織中的領導者最常使用的為 (5,5) 型態

【評論主題】8 依據 2004 年美國國會通過之「情報改革與恐怖主義預防法」(Intelligence Reform and Terrorism PreventionAct)所規定,美國情報體系的首長是:(A)美

【評論內容】

國家情報總監(Director ofnNational Intelligence,簡稱DNI)為根據2004年情報改革和防恐法案(Intelligence Reform andnTerrorism Prevention Act of 2004)而設立的,直接受到美國總統的指揮、管理與控制。負責以下工作:

1.為美國總統、美國國家安全會議與美國國土安全會議(HomelandnSecurity Council)在關係到國家安全的情報事務上的主要諮詢對象

2.統領包括16個組織的美國情報體系

3.統籌指導美國國家情報計畫(NationalnIntelligence Program)

【評論主題】9.大陸地區人民如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治安機關得逕行強制其出境。如其同時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而 未涉有其他犯罪情事,於調查後依法應如何處理?(A)應逕送簡易庭裁定(B)得免移送簡易庭裁

【評論內容】

104年6月17日修正第18條之修正理由第6點:

配合第1項修正得強制大陸地區人民出境之事由,及避免外界誤解原條文第4項有關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而未設有其他犯罪情事之大陸地區人民,於調查後得免移送簡易庭裁定之規定,亦屬強制出境之事由,爰刪除原條文第4項規定。

所以這題就刪除,不用再看了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非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應進行查察登記之對象?(A)外國人 (B)大陸地區人民 (C)香港及澳門居民 (D)有戶籍國民

【評論內容】

入出國及移民法

71

      入出國及移民署對在我國停留期間逾三個月、居留或永久居留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應進行查察登記。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對前項所定查察登記,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依第一項及前條第一項規定進行查察之程序、登記事項、處理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評論主題】33 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18歲以下親生子女,基於以下那項考量得給予專案許可長期居留?(A)經濟   (B)文化   (C)政治  (D)社會

【評論內容】

因為這是101年的題目,這個辦法在99年時修過法,當時的規定是

第二十二條 

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者,主管機關基於社會之考量,得予專案許可:

一、申請人在臺灣地區之配偶死亡後未再婚,其臺灣地區配偶之年逾六十五歲父母或未成年子女,無其他在臺直系血親卑親屬、配偶照顧,而有由申請人在臺照料之需要。

二、大陸地區人民之親生子女,為現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之臺灣地區人民收養,且年齡在十八歲以下者。

三、中華民國三十八年政府遷臺後,至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一日間,在臺灣地區原有戶籍,其前往大陸地區繼續居住逾四年,且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

【評論主題】33 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18歲以下親生子女,基於以下那項考量得給予專案許可長期居留?(A)經濟   (B)文化   (C)政治  (D)社會

【評論內容】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23條

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長期居留者,主管機關基於社會之考量,得予專案許可: 一、在臺灣地區之配偶死亡後未再婚,其臺灣地區配偶之年逾六十五歲父母或未成年子女,無其他法定撫養義務人照顧,而有由其在臺照料之需要。 

二、被其大陸地區親生父母之臺灣地區配偶收養,且年齡在二十歲以下。 

三、中華民國三十八年政府遷臺後,至七十六年十一月一日間,在臺灣地區原有戶籍,前往大陸地區繼續居住逾四年,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四、其為經許可長期居留或定居之臺灣地區人民配偶之親生子女,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申請探親時之年齡在十六歲以下,在臺停留連續滿四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合法停留期間逾一百八十三日。 

五、其為臺灣地區人民之二十歲以下親生子女。 

【評論主題】10、馬「ㄍㄨㄚˋ」

【評論內容】

新公共管理之主要特徵:

1. 市場競爭:引進市場機制;強調資源節約利用,提升競爭力。

2. 解除管制:刪減法規,簡化程序;賦予公經理人在人事、財務方面最大自主性。

3. 顧客導向:重視顧客的選擇權。

4. 結果導向:強調產出和成果達成,而非程序遵守。

5. 充分授能:決策權逐級下授,下級或第一線人員具有充分自主性。

6. 重視管理實務:採取理性途徑解決問題,強調策略管理之運用,發展績效指標;引進企業精神。

【評論主題】六、試說明儀器降落系統(ILS)其裝備可分那三大部分?並說明這三大部分的功能。(20 分)

【評論內容】

赫伯特‧賽蒙(Herbert A. Simon):

        被譽為「行政大師」、「行為科學健將」,丹哈特稱其為:傳統時期以來,理性模        式行政理論的大師。

 赫爾曼‧西蒙(Hermann  Simon):

       德國著名的管理學思想家,「隱形冠軍」之父,是世界級管理大師。

這兩個應該是不同人!!!!

【評論主題】【題組】 ⑵何謂節水灌溉?(5 分)

【評論內容】

憲法第153條規定:

國家為改良勞工及農民之生活,增進其生產技能,應制定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法律,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

  婦女兒童從事勞動者,應按其年齡及身體狀態,予以特別之保護。

A. 耕者有其田是中華民國政府在臺灣實施的一系列土地改革政策之一。要點是減低田租,保障農民收入,切實扶植自耕農,使其有自己的田地可以耕種。於1949年實行三七五減租,於1951年實行公地放領,於1953年實行耕者有其田。

B. J422: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應予保障;第一百五十三條復明定,國家為改良農民之生活,增進其生產技能,應制定保護農民之法律,實施保護農民之政策,明確揭示國家負有保障農民生存及提昇其生活水準之義務。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即屬上開憲法所稱保護農民之法律,

C. X

D. J398:農民健康保險係社會保險之一種,參酌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六條之規定,乃農民基於身分當然享有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