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經區段徵收領回之抵價地,於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減徵多少?
(A)30%
(B)40%
(C)50%
(D)60%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3974
統計:A(12),B(273),C(5),D(2),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法(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 20 條 土地增值稅之減免標準如下:一、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全免。二、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受贈之私有土地,全免。三、被徵收之土地,全免。四、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全免。五、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自願按徵收補償地價售與需地    機關者,全免。六、區段徵收之土地,以現金補償其地價者,及因領回抵價地不足最小建    築單位面積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或以抵價地補償其地價者,全免。領    回抵價地後第一次移轉時,減徵百分之四十。七、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減徵百分之四十。但以下列    土地,於中華民國六十六年二月二日平均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