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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心►107初等正取又如何】評論
人事管理條例 第1條(適用範圍) 中央及地方機關之人事管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考試院銓敘部依本條例行之。第7條(人事處室之設置及其員額) 人事處、室之設置及其員額,由各該機關按其事務之繁簡,編制之大小,與附屬機關之多寡,酌量擬訂,送由銓敘部審核。但必要時得由銓敘部擬定之;人事管理員之設置亦同。第8條(人事主管人員之任免) 人事主管人員之任免,由銓敘部依法辦理;佐理人員之任免,由各該主管人員擬請銓敘部或銓敘處依法辦理。